一、案例名称:深圳市福田区综合电子监察系统
二、建设单位:深圳市福田区监察局
三、系统建设背景
深圳市罗湖区2006年在国内率先建立了综合行政监察系统,除了行政审批以外,还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重大事项办理、信访办理、应急工作情况报送、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管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共九大类行政业务进行了集中电子监察,从而对区内各行政审批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部门的业务办理过程和现场视频,实现了实时、全程、自动的在线监督和监管。
福田区在学习该市和兄弟区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将建设内容扩大到行政综合业务的监察,包括:行政审批和为民办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和服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政府采购、政府各类专项资金的发放和管理、信访事项、行政效能、政府的“五个中心”工作、电子政务应用效能考核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
四、系统建设目标
本系统通过对福田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政府各类专项资金、信访办理等十大类业务进行监督,使业务办理过程透明化,有效防止人为因素的干扰,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违纪违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廉政勤政、提高效率和加强行政执行力。
通过系统的建设,进一步推进福田区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促进职能部门规范和完善工作体制及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水平,以“更强的责任感、更高的善政水平、更大的执行力”建设和谐福田、效益福田。
五、系统主要功能
本系统主要由综合电子监察外网网站、数据交换平台、视频监控、核心电子监察平台四大系统组成、其中电子监察平台是核心。
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智能决策、信息服务、网上审批处理。
系统网络拓扑图如下:

本系统主要集中监督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和服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政府采购、政府各类专项资金(含科技三项费用、扶持民营企业发展资金、外贸出口发展资金等)的发放及管理、信访事项、行政效能、政府“五个中心”工作、电子政务应用效能考核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十类行政业务。系统总体结构图如下

六、系统建设特色
本系统的建设将汲取市电子监察系统和罗湖区本系统的成功经验,并在其实施过程中听取行政部门领导、行政人员、监察人员合理性和建设性的建议,根据福田区监察的工作实际,使设计和建设更能满足该区需要,更具福田区特色。
拓展监察内容
本系统建设的监察内容不局限于行政许可的监察,而是扩大对行政审批和为民办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和服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政府采购、政府各类专项资金的发放和管理、信访事项、行政效能、政府的“五个中心”工作、电子政务应用效能考核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十大类行政综合业务进行监察。
统一综合电子数据采集标准
本系统以行政业务监察数据作为基础,及时采集各业务部门业务办理的情况和办理业务各个环节的意见、时间、结果等数据,同时群众有关行政效能的投诉也能及时采集并进入系统。
系统设立自动预警功能
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政府各类专项资金、信访办理等十大类业务进行监督报警,系统根据预先设置依法制定的监察点和监察规则,自动判断、监管当前的业务情况,发现将要违规或者已经违规的,系统根据情况分别给予“预警”、“黄牌”和“红牌”警告,并且通过手机短信自动通知行政业务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建立综合电子监察数据共享行政监督数据库
从行政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库中取得的数据,经过整理、清洗、以及转换建立电子监察数据共享监督数据库,通过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生成各种量化指标,为区领导和监察局领导供辅助决策分析。
采用综合量化绩效考核标准
综合运用归纳法、逻辑法、标杆法、演绎法、统筹法等量化绩效考核技术,先制定一套单个业务的合理、科学、有效的量化标准对各个部门进行考评,然后综合所有业务对各个部门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实现对各部门、各岗位的行政效能进行横向、纵向比较,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
提供智能决策服务
系统提供定期分析,自动统计等功能。区领导可直接进入系统,实时查看任何一个项目,各职能局的工作情况直接可反映出来;同时通过对各监察项目的统计分析,为区领导的决策提供服务。
跨部门统一协调监督
监察部门通过该系统,把同一项目在同一时期由几个职能部门分散的、短续的、不衔接的管理进行综合统一的管理,形成一条有效的、有序的连续监督链条。既是对项目本身监督,又是对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职的监督。如政府投资项目、重大事项督办等。
接受群众监督
外网网站为群众提供了广泛和自由的投诉、交流、监督的渠道,并且办理业务的用户随时可以外网查看自己办理业务状态。通过外网网站,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增加政府的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
项目进度计划
为了更好更快稳步地建设本系统,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和使用工作进度,本系统分两步完成:
第一步:2007年6月底之前,完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子系统的建设。
第二步:2007年12月底之前,完成整个系统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