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这查询信息部分的功能区中,显示业务信息有“未录入”,“已录入”是什么意思?
A:简单的说就是“未录入”就是迟早该你办的业务,为什么说是迟早?是因为,还有个标准规范流程的问题,即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的前后次序是不能颠倒的。“已录入”就是你已经办理的业务。
Q:特别程序环节的具体作用是什么?该环节的办理时间是随办理的审批事项定的吗?
A:特别程序的时限是随审批事项而定的,是该审批事项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所规定的,即特别程序类型是能随意引用的。特别程序的作用是进行在标准环节和补交材料里不包括的业务办理流程环节(例如:领导特批延长、专家鉴定、听证、检验、检疫等)时使用,对监察系统而言,提出特别程序申请之后,业务办理时限的计算暂停,至到特别程序结果为止。
Q:业务填报中,在受理环节中已经选择了“不受理”,看到办结中有“不受理办结”的办结类型,这两者有关系吗?。
A:在监察系统中至少要有两个环节的数据信息,一个是受理环节的数据,一个是办结环节的数据,当在受理时选择“不受理”时,系统在办结环节对该笔业务自动作“不受理办结”的类型的办结处理,以保持数据环节的完整性(有头有尾)。
Q:如何确认要作办结环节,对于超期不来领证的情况是怎样作办结处理?
A:这涉及到监察系统中对办结的界定的问题,在行政审批中有的办结就是批文,有些审批事项是有出证环节的。批文就是领导批的结果,一旦有了该结果就可以办结该笔业务。如果是出证办结,不是以申请人来领证的时间作办结标准,而是以可以出证了作办结标准。
Q:在承办、审核、批准环节只有同意和不同意,我们在办理是意见是很具体的。
A:系统在意见框中,用户是可以输入具体详细的批准意见的,系统是为了方便用户才设计了些统一的意见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