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主要对各单位相对孤立的数据进行整合,在不影响各部门业务系统独立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跨部门、异构系统、异构数据库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的监督。同时,要求各单位在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利用前置审批部门审批信息时必须进行资料比对,否则审批流程无法办结,从而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促使信息资源在全市范围内为众多应用所共享,提高信息共享的水平,发挥电子政务的整体效应。
比对过程监督
为规范审批行为,加强对行政审批过程的监察,系统将监督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是否在审批过程中对需要比对的收文材料进行比对;对没有完整比对的业务,强制该笔业务不能办结;对比对结果不符的业务,系统将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审批人员在业务审批过程中,系统自动比对相关的证照信息,如果信息不符,系统将自动“锁定”,不予办结。
证照查询
系统自动采集各审批单位的审批结果信息后,自动对该数据进行分析、归类,并把证照的全部信息按照原来的样式还原展现出来。系统还详细记录检索人的检索活动信息,以便监督。

共享监督
系统是对76家单位有没有及时、全面、规范地把审批结果信息共享进行监督。
实现对各单位5类共享信息(部门基本信息、行政审批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统计信息、规划信息)的监察、监察情况的大屏幕显示、各部门监察情况的查看、共享监督测评(将来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系统的评估体系中)等。
数据分析
系统自动把数据交换采集上来的审批结果数据,按照以自然人、法人主体、办理事项为主题的信息进行分析归类、建立检索机制。通过信息整合,建立一个可再利用、动态更新的信息资源库,并按照各单位原来的证照样式展现。
领导专区
主要是将市领导、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所关心的信息重新组织,按照领导的职能需求展示出来,方便领导查看及操作处理 。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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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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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前置审批程序规范化、有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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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打击黑中介对行政审批的干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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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行政审批人员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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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信息孤岛
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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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十一五”电子政务建设主要目标的实现,解决了信息资源各个部门单独所有、各个部门垄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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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和保障政务信息资源的有效公开和积极共享,发挥电子政务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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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全世界市电子政务建设向深层次的整合建设,避免重复建设。通过系统平台,构建了一批基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整合的跨部门协同审批、协同监管、联合执法等相关的系统。
主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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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电子监督系统(全国首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