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时间网上点击超过16万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40多条——备受瞩目的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办法,经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已于近日正式公布。
16万人次点击,意见建议140多条
制订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办法,即《广东省市厅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评办法》),成为广东继续解放思想,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重大举措。
根据省委常委会议意见,修改后的《考评办法》全文及相关说明,于6月2日至12日在南方日报、南方网、广东组织工作网等媒体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省内外的强烈反响。10天时间网上点击超过16万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40多条。一些省直单位还补充提出了意见。有关方面认为,我省把考核办法放在媒体上公开征求意见,开了各省区市的先河,很有意义。人民日报为此刊发了专稿。中组部也对此给予积极评价。对公开征集到的意见,经逐条进行认真梳理甄别和反复研究,对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7月底以省委文件形式正式印发。
《考评办法》增调3个指标
与6月2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考评办法》作了哪些修改呢?
在评价指标体系的修改上,主要是增加一个指标,调整两个指标。
一是在社会发展指标组中,增加“信息化发展指数”作为共同指标。“信息化发展指数”由互联网普及率、行政审批在线办理率、每百人互联网网上购物人数、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金额占总交易额的比重等4个指标合成。
二是调整两个指标。在社会发展指标组中,将都市发展区、优化发展区的“高中毕业生升学率”(类别指标)调整为“教育现代化发展指数”,由反映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义务教育3个方面的指标构成。另外,采纳读者和网民的意见,针对实际工作中3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项目存在每年变动幅度过大的可能,在经济发展指标组中,将优化发展区的“外商直接投资中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金额所占比重”(类别指标)修改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发展速度”(优化发展区、重点发展区的类别指标)。
修改后,指标体系共有43个指标,包括24个共同指标和19个类别指标。其中,都市发展区为31个指标,优化发展区为32个指标,重点发展区为34个指标,生态发展区为34个指标。
民主测评人数增加100
在考评办法方面,作了两处修改。
一是采纳网民和读者意见,将考评办法第二十条“参加评价的人员包括来自基层的、未参加民主测评会议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科学发展监督员及其他群众代表。按一定比例确定参评人员,人数不少于200人”中的“不少于200人”,调整为“不少于300人”,以便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评价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二是吸纳网民和读者建议,将考评办法第五章“机关工作效能”中第二项措施的名称“下级评价”,按写实的办法改为“市直对口部门评价”,以体现考评双方的平等性。
网民和有关方面提出的其他意见,因有些已体现在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中,有些曾在调研过程中作了论证,有些因条件所限无法获取可靠的数据,有些在目前情况下还难于执行,因此经甄别和讨论后未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