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湛江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建设单位:湛江市监察局
项目概述
按照广东省的有关部署,省和珠三角包括云浮在内的“9+1”城市(即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惠州、中山、江门、肇庆和云浮市)要在2006年建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其它地市要在2007年底前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湛江市作为广东省第二批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城市,通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提高全市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效能,加强对行政审批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控,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优化投资环境、方便企业和公民办事、加速经济建设。
湛江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涉及全市46个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项目361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179项,各类审批事项共540项。
建设目标
湛江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将在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政府重大投资、公开采购、绩效考评、行政执法和政令监督等领域扩充监察业务,最终建设湛江市行政综合电子监察系统。
第一期工程的目标是在湛江市现有的电子政务平台上,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把已展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46个部门纳入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达到对各审批部门、审批事项的在线监督、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等措施,同时建立音视频监控系统,对各行政部门办事现场的现场图象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定期量化考核和评估,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后期工程将逐步扩大联网监察范围,实现对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的在线监督、预警纠错和绩效果评估。
系统功能
湛江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有四大主要功能:
一、实时监控
监察机关通过系统可对全市每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进行即时、同步、全面监控。
二、预警纠错
对各种违规行为,系统能自动给予黄牌、红牌警告,通过手机、电子邮件、网络公布等手段,自动通知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用信息化手段辅助监察机关进行督促整改和调查处理。对不许可、不受理、补交材料等情形,视为异常情况,实行重点监察。
三、绩效评估
系统能根据评估量化标准,对各部门、各岗位的行政审批情况进行自动打分、考核和分析。对不同部门、统一部门不同时间段的行政审批情况和行政效能进行综合评价。每月产生评估结果报表呈有关领导,并向社会公布。
四、信息服务
信息服务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子功能:
1、投诉处理。
2、决策辅助。
3、综合查询。
4、统计分析。
5、联网运行监控。
6、系统管理
包括系统组织结构管理,程序模块管理,权限管理,用户管理个性化服务管理,工作流管理和系统日志管理等。
建设进度
2007年3月,系统开始启动建设
6月,系统建成投入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