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汕头市行政电子监察系统
建设单位:汕头市监察局
系统概况
汕头市行政电子监察系统是广东省除珠三角“9+1”城市外,第二批11个地级以上市第一个开通电子监察系统并与省电子监察系统成功实现联网的城市。
汕头市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对全市市直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同步监控,提高行政审批的办事效率,增强监察机关对行政审批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有效杜绝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改善投资软环境,促进汕头经济发展。
汕头市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将分为三期进行建设。第一期建设23家单位256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系统;第二期建设目标是把全市所有的审批事项纳入到电子监察系统中来,预计国庆前完成;年底前完成第三期建设,把全市所有审批事项和非审批事项纳入到行政电子监察系统中来,同时延伸到各区县,形成全市的行政电子监察系统。
系统功能
汕头市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具有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测评、信息服务、投诉处理五大功能。
1,实时监控
监察机关通过系统可对全市每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进行即时、同步、全面监控。
2,预警纠错
预警纠错是指系统对行政审批办理期限到期的当天发出提示信号,对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审批的行为发出黄色或红色纠错指示信号,实施警示和纠错。
3,绩效评估
根据《行政审批法》的规定,汕头市市制定了《汕头市行政审批绩效评估量化标准》,系统根据量化标准,自动对各部门、各岗位的行政效能进行打分、考核和排名;对部门的考评结果每月在内网、外网和新闻媒体上向各级领导和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信息服务
信息服务包括政务公开、信息共享。
政务公开主要有:
向群众、各级领导、各部门提供行政审批的各种信息;
可以任意查询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的许可内容、法律依据、许可条件、许可期限等办事指南;
可以随时查询每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情况和办理结果。
信息共享
与工商企业注册登记查询系统等业务信息系统连接,可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5,投诉处理
系统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投诉渠道,同时也对有关部门处理投诉的过程进行规范监督。
建设进度
2007年6月,系统开通试运行并与省电子监察系统成功实现联网